当前位置:
栏目导航
学历查询与认证
来源: | 作者:佚名 | 发布时间: 2021-04-29 | 790 次浏览 | 分享到:

高等教育学历认证办事指南

一、认证范围
(一)普通高等教育学历 (二)成人高等教育学历
(三)网络高等教育学历 (四)自学考试学历
(五)军队院校高等教育学历
以下学历证书不在受理范围之内:
1.非高等教育学历证书(如中等教育毕业证书、专业证书、学业证书等);
2.网络研究生学历证书、留学生学历证书;
3.任何有涂改的学历证书以及身份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与学历证书均不一致同时变更的;
4.年代久远(1981年以前)的学历证书、党校未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学历证书、军队院校非军籍期间就读的学历证书。
5. 已经在其他省份代理机构申请办理学历认证的,但并尚未办理完成,以及己完成但未认证通过的,不得在我省进行重复申请。
二、申请材料
【基本材料】
1.《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申请表》点此下载1或到现场领取
2.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验原件)
3.证书持有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验原件)

4.委托需填写委托函(点击下载1)、单位集中办理需出具介绍信附人员名单并盖公章
注意事项:
1.原学历证书丢失,需到毕业院校补办《毕业证明书》。《毕业证明书》纸质与内容与原学历证书基本相同,包括学习时间、学历层次、专业,证书编号等,贴本人免冠相片,盖学校钢印及红章,由学校现任校长具名签发。高等教育《毕业证明书》与原毕业证书具有同等效力。(如为自考类毕业证书,需提供省自考办出具的《学历认定书》原件及复印件,发证院校档案馆开具的《学历情况说明》,以及本人档案中的《毕业生登记表》).
2.“专升本”各类学历证书申请认证,本科学历2000年以后发放的,应同时对“专科”学历进行审核确认。如专科学历在学信网上可查询,则提供学信网上打印的《电子注册备案表》即可;如专科为2001年以前毕业的学历,学信网上则无法查询,需要提供专科认证所需材料,进行学历认证。
3.如办理学历认证申请的同时办理了“干部审核确认”,完成时限在学历认证报告完成后,顺延十个工作日。
4.如果申请人在公安部门更改姓名或出生日期,需补充提供以下材料(1)或(2):
 (1)公安部门统一格式的公民身份号码变更证明(加盖派出所公章,并提供有经办人签字及办公电话的证明原件)。

 (2)需提供有曾用名及现用名标注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现场核实原件,确保与复印件一致且无涂改现象,或提供派出所出具的公民姓名变更证明原件(需加盖派出所公章及经办人签名与办公电话)
5.如果在校期间学校填报错误姓名或出生日期,需补充提供以下材料(1)或(2):
(1)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关于出生日期不一致的原因说明,盖章并附经办人签名及联系方式;或提供毕业院校更正后重新发放的《毕业证明书》。
(2)自己档案中的《报考登记表》和《毕业生登记表》的原件或加盖红章的完整复印件。
【如您申请学历为以下类型,请补充材料缩短认证时限】
1.普通、成人、自学考试高等教育学历
1991年之前毕业的学历,需提供:
(1)颁证学校档案馆出具的学历情况说明,须经办人签字盖章并附办公电话;
(2)入校当年省招办盖章的录取名册复印件,须加盖学校公章;或本人档案中的《报考登记表》(须有省招办公章)和《毕业生登记表》。
(3)证书系“卫星电视教育”学历需同时提供证书持有人的教师资格证明。
(4)证书系“自学考试相沟通培训高等师范的”自考学历需同时提供证书持有人的教师资格证明。(注意:当年发证的认证申请,请按发证日期顺延3个月后办理。)
2.军队院校高等教育学历
(1)根据“是否现役”的情况,分别提供士兵证或军官证复印件、退伍证或转业证复印件(如转业证丢失,请提供个人档案中的转业审批报告复印件)。
(2)个人档案中的应征公民入伍批准书或入伍登记表复印件,学员学籍管理登记表或学员登记表复印件。
(3)属于1992年起取得军队生长干部学历的,需提供个人档案中士兵入学批准书复印件。
(4)属于1994年起参加普通高考进入学校取得学历的,需提供“普通中学应届高中毕业生入军队院校批准书”复印件(复印件上均需提供档案部门公章),如在校学习期间无军籍身份请在《学历认证申请表》上注明。
注:凡不符合国家教育委员会、总参谋部、总政治部下发的《关于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学历证书实行统一制作和管理的通知》(教学[1995]2号)规定的,学历认证不予通过,并不予复议。
三、学历认证时限

1、一般情况,认证工作在申请正式受理后20个工作日内(不含节假日、双休日)完成(省外证书会有所延长)。(如办理学历认证申请的同时办理了“干部审核确认”,完成时限在学历认证报告完成后,顺延十个工作日。)
2、受相关学校寒、暑假影响,假期期间部分学历认证申请复核工作无法正常进行,认证工作亦难以在正常工作日之内完成。建议申请人提前申请认证,以避免假期造成的影响。
3、如遇特殊情况,无法对申请材料进行认证,认证处将及时通知申请人,并退还所缴费用。
4、如因申请人提供材料(信息)不完整、不准确或不真实,导致认证工作不能按时完成,不能退还申请费用。
四、认证进度查询及结果领取方式
1、申请人可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历认证页面(http://www.chsi.com.cn/xlrz/)查询学历认证进度。
2、报告完成后,申请人必须凭证书原件及缴费发票原件到前台领取,委托他人领取还需出示领取人身份证原件。
3、学历认证申请进度网上查询示意图
第一步:请在办理完申请至少五个工作日后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进行查询
第二步:点击学历认证板块


第四步:如出现以下结论请在办公时间携带学历认证发票到我单位领取认证结果
认证进度情况:您的认证申请已完成,请于周一至周五办公时间到受理机构领取结果。
如出现以下结论请耐心等待(省内证书20个工作日内,不含节假日、双休日),但如果您的学历认证超出时限尚未完成请与我们联系。
“认证进度情况:您的认证申请已受理,正在审核中……”
特别提示:如办理学历认证申请的同时办理了“干部审核确认”,完成时限在学历认证报告完成后,顺延十个工作日。
五、认证结果复议办法                             
证书持有人如对认证结果持有疑义,可在领取结果后2个月内提请复议申请。申请复议需交回《学历证书查询结果通知》,并提供学校招生录取底册(复印件加盖学校档案馆公章)、学校档案馆或教务部门证明、以及证明人姓名及联系方式。(因相关申请资料逾期销毁,超过2个月不再受理复议,需重新进行认证)
特别提示:
1、认证结果为“不属于国民教育系列学历证书”的,不受理复议。
2、自考毕业学历申请复议,需提供毕业院校所在省自考办证明以及个人档案中的《毕业生登记表》。
3、复议不再收取认证费用。
《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介绍
1、《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由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出具,中心是教育部唯一授权开展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服务的专门机构;湖北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湖北省武汉市)为授权代理机构。
2、 用人单位和个人可凭报告编号和证书编号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上查询认证报告的真伪;
3、 未经学历信息权属人同意,不得将报告用于违背权属人意愿之用途。
《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简介
《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是根据《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管理暂行规定》(教学[2001]4号)对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审核备案的结果。它是在学历网上查询系统的基础上,利用全国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数据库,为企业、个人或相关机构提供多种形式的学历查询结果,并提供权威、便捷的在线验证服务。
如何申请?
方式一:通过学信档案申请
第一步,访问“学信档案”(my.chsi.com.cn),然后通过用户名和密码登录。如还未注册,请注册帐号。
第二步,登录后,点击左侧菜单中的“在线验证报告 高等学历”进入学历在线验证。
第三步,点击“申请新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中文版”申请。
第四步,选择在线验证报告有效期、支付方式等,支付完毕后,申请完成。
方式二:通过学信网学历查询栏目申请。 
第一步,访问学信网的“学历查询”栏目,在页面中点击零散查询的“查询”按钮。
第二步,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证书查询”表单中输入证书编号、查询码等内容,点击“查询”按钮。
第三步,进入学历查询结果页面,即可点击查看《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